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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办好《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来源:留学生杂志

《留学人员回国证明》(以下简称“证明”)是留学人员在国内证明留学身份、联系工作、创办企业、落转户口、申请国内各类基金等必备的材料。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申请办法》,明确规定申请《留学人员回国证明》需以下五种材料:1、本人护照;2、所获国外学历、学位证书;3、国外学习成绩单(硕士以上学历者,应提供毕业论文摘要);4、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5、出国前最后学历证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所有材料均应为原件。  

办理证明需据留学目的分类处理

由于广大留学生留学专业、攻读学历、经济来源等情况不尽相同,在申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时可根据攻读目的分为攻读学位者和访问进修或博士后两种情形。各种情形在办理证明的流程中有一定不同,还请广大留学生朋友注意。

攻读学位者申请《留学人员回国证明》需要向各自负责老师出示以下材料:

一、有序列号的报到登记表打印件,并在打印出的登记表空白处粘贴2寸照片一张(使用您的注册账号登录报到登记系统后,可以打印报到登记表);

二、护照身份页、所在国有效签证页复印件;

三、就读学校出具的录取证明信原件或者就读证明信原件(需要说明从何时至何时在何校何专业注册学习);

四、毕业证书复印件或者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信原件(需说明已通过全部课程及论文、准予毕业并已决定授予学位的时间);

五、学习成绩单复印件(研究型硕士或博士生没有考试成绩的,可以不提供,但需学校出具的相关说明信原件);

六、回国机票复印件或电子机票确认件或学业结束后回国时护照入境盖章页复印件(仍在所在国继续学习的,可提供仍在读证明信代替);

有关材料最好均使用A4纸,并按以上顺序整理好。邮寄前请留学人员认真核对报到登记表中各项信息。材料不齐全者请勿邮寄!以避免因无法办理而造成材料遗失。

至于访问或博士后的留学生在申请证明时,应向负责老师出示下列材料:

一、带序列号的报到登记表打印件,并在打印出的登记表空白处粘贴2寸照片一张(使用您的注册账号登录报到登记系统后,可以打印报到登记表);

二、护照身份页、所在国有效签证页复印件;

三、进修或科研工作单位出具的进修或科研工作证明信原件(需注明从何时至何时在何单位做何科研工作);

四、回国机票复印件或电子机票确认件或学业结束后回国时护照入境盖章页复印件;

负责老师在收到以上材料后,一般情况下将在20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核,《留学人员回国证明》的审核办理结果会在报到登记系统里显示,请申请者在邮寄材料后经常登录报到登记系统进行跟踪查询。

审核通过者的信息将被锁定,不能再进行修改。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表共有三联,第一联由留学回国人员妥善保存,第二联可由留学回国人员带回国内向海关申报购买国产免税小汽车,第三联由中国驻外使领(总领)馆教育处、组(或文化处、组)存查。如虽已结束学业,尚未取得毕(学位)业证书或因特殊原因无法来使馆开具留学人员回国证明者,可在取得学位(结业)证书后委托他人持本人护照复印件、学位(结业)证书及成绩单原件前来大使馆或总领馆办理。   

对于毕业已超过两年的留学生,不予开具第二联:即海关申报联,只能开具第一联:即留学生联。中国驻外使领馆职能处、组不做学位证书和毕业证认证和公证,如果在回国后需要对国外取得学历证书认证的话,可持上述组、处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以及其他做认证需要的材料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做认证。此外,办理机构不单独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购买国产免税车证明,留学人员可持我处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第二联回国后前往本人户口所在地海关办理,详细办理手续请与当地海关咨询,或到网上搜索查询。

不同留学国办证流程亦有差异

由于各国制度、语言、文化、国情的千差万别,留学生办理该证明时所需注意事项亦有些微差异,不可一概而论。我们特收集了中国驻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美国、新西兰使领馆办理《留学人员回国证明》所遇的常见问题,希望能对广大留学生朋友有所助益。

由于英国邮传系统较为发达,且拥有悠久的历史,故中国驻英使领馆皆使用邮递方式接受留学生办理证明的申请材料。而英镑工本费建议以postal order方式支付(在英国邮局购买,请在PLEASEPAY栏内填入EducationSection, Chinese Embassy)。教育处不接受现金或支票;请注意postal order的有效期为6个月,在邮寄材料时应至少仍有2个月的有效期限。回国时申请材料还不齐全者,可以先回国,等材料齐全后,再从国内邮寄到教育处办理即可。但请注意最好在回国前先买好英国邮票和2镑的postal order。

由于中国驻加拿大外交机构使用分区管理机制,因此,申请《留学人员回国证明》则需注意留学单位的地理位置符合哪个馆区的划分条件。中国在加拿大设有使馆、总领馆,其中多伦多、温哥华总领馆设有教育组,渥太华设有教育处,实行分区管理。多伦多教育组分管安大略省(除渥太华市)、曼尼托巴省、西北地区,温哥华教育组分管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阿尔伯塔省、育空地区。只有留学单位位于渥太华市、魁北克省、萨斯卡彻温省、纽芬兰省、新不伦瑞克省、诺瓦斯科舍省、爱德华王子岛省的留学生毕业回国前才可以向驻加使馆教育处申请《留学人员回国证明》。其他地区的留学生向分管教育组申请。

此外,在中国驻加使馆教育处领取生活费的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访问学者或高级研究学者不需要准备任何申请材料,只要提前一个月电话告知,并准备好最终总结报告即可。地方或学校派出的访问学者、博士后,需要提供国内派出函件及加方导师的邀请信复印件代替毕业证书复印件。自己申请来加的博士后人员需提供导师的邀请信复印件,邀请信要写明资助期限和资助金额。

而在澳大利亚,鉴于近年来中国留学生人数猛增,且偏向低龄化,该国驻澳使馆建议,留学人员抵澳后,需在中国驻澳大利亚使(领)馆教育处(组)办理报到登记手续,待到学成归国后,方可办理证明。在办理登记手续时,所有留学人员均应认真逐项填写《在澳留学及学后工作人员登记表》(该表格可通过网上下载打印,或向所在地使领馆教育处组索取),并附以下材料:A、护照照片页复印件;B、签证复印件或在澳居住证复印件;C、学校注册证明或学生证复印件(对于访问学者和进修人员则提供澳方邀请信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鉴于美国华人较多,发展历史较长,故中国驻美使领馆也和加拿大一样,使用分区管理制度,所以欲办证明的留学人员需根据自身学校所在地域,选择对应使(领)馆教育处(组)办理。另一方面,由于美国使用英国式邮递系统,故办理该证明时请将《留学人员回国证明》申请表(PDF格式)(DOC格式)、毕(结)业证书复印件和来美历年的I-20表或DS2019(IAP-66)表复印件及其它能证明在美留学进修的材料、有效中国护照照片页、签证页及I-94表的复印件、回国机票复印件或电子票打印件打包向负责办理的使(领)馆教育处(组)邮寄。信封需贴好邮票,写好回邮地址。如需直接寄回国内,邮资不低于90美分。

最后,在新西兰,办理《留学人员回国证明》,首先要求办理者是留学生身份,其次是在正规大学完成学业并获得正式学位。由于教育处只有一位工作人员,请留学人员在到教育处办理证明之前电话预约,以保来之可遇。中国驻新大使馆教育处(组)收到有关材料后将进行核查,一俟通过,即收取5新元之工本费。至于非正规大学学习的留学人员,如果材料属实,教育处亦会通过《留学经历证明》,以确定其在新学习经历及所获证书情况。

(佳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