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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海归创业的隐形障碍



来源:留学生杂志

“我们是来自中国的创新者,我们正在经受数十家中国IT抄袭者的攻击……山寨文化不属于人类正派的文化……我请求你的支持……”近日,一段视频在优酷和Youtube上“火”了起来,视频中,一位身着黑色皮夹克的年轻人——曾因研发PickRide(乐搭)在线“拼车”应用而名声大噪的“海归”创业者叶剑飞正在用英语向“全世界的每个人”发出呼吁。而在2013年1月初,毕业自美国斯坦福大学(Stanford University)的他还曾在上海某处闹市扮演乞丐,打出横幅向抄袭表示抗议。

实际上,叶剑飞的遭遇,在中国并不罕见。据《2011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统计,该年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办理专利案件3017件,同比增长65.5%,此外仅各地各级工商局查处的各类商标违法、侵权案件即有7.9021万件,同比增长41.02%……抄袭、剽窃他人智慧劳动成果的现象在“入世”10多年后的今天,仍然十分猖獗。而对于早已接受西方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及意识的广大海归创业者而言,应对侵权就成了当务之急。

“山寨王国”源于产权意识淡漠

2011年2月,德国一电视台在晚间节目里,将该国时任国防部长卡尔·特奥多尔· 楚· 古滕贝格(Karl-Theodor ZuGuttenberg)博士论文抄袭事件,脱口秀般说成了“是从中国老师那里学到了抄袭”。虽然此举引来了不少在德华人的愤怒,但是这从另一个侧面也反映了中国山寨的恶名,早已漂洋过海,传遍世界。

尽管去年11月举行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执政党又提出了“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理念,但是侵权事件仍旧屡见不鲜,且有从传统产业向新兴产业蔓延之势。日前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的《2011-2012年度中国电子商务法律报告》显示61.54%的电商企业在过去一年里发生过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足见保护知识产权的任重道远。

解放后,专制残余的大量存在,使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没有尽快跟上先进国家的步伐,即使是《专利法》也是1985年才制定。有识之士指出:“当前知识产权保护,定性讲得多、定量讲得少。由于利润下降的影响因素很多,因此侵权造成的经济损失很难估量,所以很多官司就算打赢了,赔偿的金额也非常小。”

正是在违法成本低、被侵权者维权难的现状下,中国企业热衷于“抄捷径”、“搭便车”地剽窃他人原创成果便成了恶化投资环境、毒化社会风气、打击勤劳致富的创业隐性障碍了。

保护知识产权重在社会参与

可喜的是,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受教育水平的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也在步步高涨。在中国自主创新能力的增强和知识产权创造力日渐丰富的今天,越来越多的人不再把“寒不可衣,饥不可餐”的智慧劳动成果看做手快可得的“唐僧肉”。

与此同时,中国政府也从立法、执法、公众宣传等方面不断推进知识产权保护。自1985年4月1日开始实施中国第一部专利法后,该法又在2000年8月25日第二次修订,并于2001年7月1日实施;此后还在2008年12月27日第三次修订,再于2009年10月1日正式生效。修改后的《专利法》提高了专利授权标准,强化了对专利权人的保护,引入了现有技术抗辩,并与国际公约进一步协调。

值得一提的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发布的《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中知识产权相关工作的部署,提升中国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实施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培育工程的通知》,决定于2012年起实施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培育工程。由此可见,包括海归创业者在内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正在逐步加强,全社会共同参与知识产权保护的热潮亦在蔚然成风。

(维铭)